负责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;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考试招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。负责组织全国普通高考、全国成人高考、全国自学考试(一年2次)、全区普通高中中职、全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、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一年3次)、全区普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(一年2次)。负责各类考试报名、资格审核、考生建档、考生体检、考场安排、考试组织等工作。协调公安、消防、工商、安监、电力等部门做好考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。协调公安、司法、军警部门做好高考考生体能测试与政治审查工作。协助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做好全地区各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。协调公安、保密等部门做好各类考试试卷的押运、保管等工作。负责各类考试考场巡视及组织实施,完成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与通报。负责各类考试成绩的收集、整理、公布及分析。协助组织实施内地西藏班(校)招生考试;协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;承担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来源:办公室 责任编辑:纳香)